3.3操作工艺}41 后,加水并将其搅拌成砂浆,再向搅拌机投人粗骨料,充分搅拌后,再投人外加剂,并搅 拌均匀为止。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严格的投放制度,并对投放时间、地点、数量的核准等 做出具体的规定。 5.拌制时,自全部材料装人搅拌机开始搅拌起,至开始卸料时止,延续搅拌的较短 时间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表3.3.3混凝土搅拌较短时间 ┌─────┬───────┬────────────┐ │搅拌机类型│搅拌机容量(L) │混凝土坍落度(恤) │ │ │ ├──┬───┬─────┤ │ │ │70 │ │ │ ├──┴───┴─────┤ │ │ │混凝土较短搅拌时间(min) │ ├─────┼───────┼──┬───┬─────┤ │强制式 │5500 │1.5 │1.0 │1.0 │ │ ├───────┼──┼───┼─────┤ │ │> 500 │3.5 │1.5 │1.5 │ └─────┴───────┴──┴───┴─────┘ 注:当掺人外加剂时,搅拌时间宜延长;采用分次投料搅拌工艺时,搅拌时间应按工艺要求办理。 6.混凝土拌合物应拌合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7.混凝土拌合物均匀性的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GB/T 9142 的规定进行。 8.检查混凝土拌合物均匀性时,应在搅拌机卸料过程中,从卸料流的1/4一3/4之间 部位,采取试样,进行试验,其检测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混凝土中砂浆密度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0.8%; 单位体积混凝土中粗骨料含量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5%. 9.搅拌机拌合的**盘混凝土粗骨料数量宜用到标准数量的2/3。在下盘材料装人 前,搅拌机内的拌合料应全部卸清。搅拌设备停用时间不宜**过30min,较长不应**过混 凝土的初凝时间。否则,应将搅拌筒彻底清洗后才能重新拌合混凝土。 10.混凝土搅拌完毕后,应按下列要求检测混凝土拌合物的各项性能: 1)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应在搅拌地点和浇筑地点分别取样检测,每一工作班或 每一单元结构物不应少于两次。评定时应以浇筑地点的测值为准。如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 机出料起至浇筑人模的时间不**过15 min时,其坍落度可仅在搅拌地点取样检测。在检测 坍落度时,还应观察混凝土拌合物的勃聚性和保水性。混凝土拌合物应拌合均匀,颜色一 致,具有良好的流动性、私聚性和保水性,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不符合规定要求时, 立即查明原因、及时调整。 2)对拌制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用量,每个工作班或每一单元结构物至 少检查2次。 3.3.4混凝土运输/ 1.混凝土宜采用内壁平整光滑,不吸水,不渗漏的运输设备进行运输。当长距离运 输混凝土时,宜采用混凝土搅拌车(罐车)运输;近距离运输混凝土时,宜采用混凝土泵 车、混凝土料斗或托式混凝土泵。在装运混凝土前,应认真检查运输设备内是否存留有积 水,内壁粘附的混凝土是否清除干净。必要时,应对运输设备加盖或保温。 2.混凝土运输设备的运输能力应适应混凝土凝结速度和浇筑速度的需要,保证浇筑 过程连续进行。运输过程中,应确保混凝土不发生离析、漏浆、严重泌水及坍落度损失过